檢驗機構
出廠前供應商根據國家、行業(yè)有關標準進行檢驗;
業(yè)主根據有關標準及合同進行檢驗;
有關質檢、環(huán)保、安全等機構依據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進行檢驗。
檢驗項目和試驗內容
1)在工廠對泵的構造、電機、電器部分等的功能進行檢測,并按API675標準測試方法對計量泵進行性能測試,并應進行電氣控制裝置試驗(包括機械動作試驗及電氣控制回路試驗)、裝置的整體運行、投加量調節(jié)精度試驗等,并出具相關的測試報告,合格后才能出廠。
2)注醇裝置出廠前必須進行水壓強度試驗
(1)水壓試驗壓力應按設計壓力的1.5倍,嚴密性試驗壓力按設計壓力進行。
(2)液壓試驗應緩慢升壓,待達到試驗壓力后,穩(wěn)壓10min,檢查無漏無壓降為合格,再將試驗壓力降至設計壓力,進行嚴密性試驗,停壓30min,以壓力不降、無滲漏為合格。
(3)水壓試驗用水水質和水溫按相關標準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(5)根據相關標準的規(guī)定,做好試壓記錄,試壓合格結束后,用壓縮空氣排盡水。
(6)水壓試驗發(fā)現的問題,根據相關標準的規(guī)定進行處理,并做好記錄,然后重做水壓試驗。
(4)水壓試驗應在周圍氣溫高于5°℃的條件下進行。
(7)水壓試驗合格后,根據相關標準的規(guī)定對注醇裝置的各個部件進行干燥、防腐、打印水壓強度試驗標記等處理。
3)注醇裝置全套設備運輸到現場后供貨商負責檢查,檢驗后應恢復至原包裝,安裝前供貨商負責清洗裝配。
4)試運轉:包括空載試驗,負荷運載試驗、密封、溫度、振動、噪聲檢查,額定工作點試驗。
|